自考学前教育招生简章

发布时间:2017/12/31 17:25:00    作者:admin    浏览次数:0 次

一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

简介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,是个人自学、社会助学、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。学生经过系统的学习后,经过国家组织的统一考试,规定的课程考核合格,发给社会承认学历的毕业证,符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,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。自学考试毕业生待遇与高考统招生相同,可参加研究生考试,继续攻读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,亦可申请出国留学。

 

二、招生对象、学习形式及毕业待遇

专衔本:专科、本科在读或已经取得专科、本科毕业证书者(普通专科、高职、成教及网教专科,其中所报“学分互认”本科专业与专科专业必须为同一大类专业)

入学方式:免试入学

学习形式:业余(周末上课)

考试时间:4月10月

毕业待遇:学完规定课程,参加考试成绩合格者,由省(市)级考委和主考院校颁发由国家承认的自考本、专科毕业证书,教育部电子注册,本科段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均可颁发学士学位证书。

 

三、课程设置

校考:英语(二)、学前教育史、课程与教学论、学前教育科学研究与论文写作、学前教育心理学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(高级)

免考:中国近现代史纲要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

统考:学前教育原理、学前游戏论、学前比较教育、学前儿童家庭教育、学前特殊儿童教育、学前教育诊断与咨询

四、若本简章内容与教育部新的文件规定不一致,以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。

 

五、报名材料:

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登记照蓝底一寸(电子档)

 

六、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:

报名时间:随时报名

报名方式:现场报名,节假日均可报名。 上班时间上午9:00--下午18:00

地址:文化宫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渝中教学部(渝中区两路口文化宫综合楼12楼)

联系电话:023-63606811 QQ:8000056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