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考人力资源管理招生简章

发布时间:2018/7/30 17:23:00    作者:admin    浏览次数:1234 次

一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简介

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,是个人自学、社会助学、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。学生经过系统的学习后,经过国家组织的统一考试,规定的课程考核合格,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,符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,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。自学考试毕业生待遇与高考统招生相同,可参加研究生考试,继续攻读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,亦可申请出国留学。

 

二、招生对象、学习形式及毕业待遇

专衔本:专科、本科在读或已经取得专科、本科毕业证书者(普通专科、高职、成教及网教专科,其中所报“学分互认”本科专业与专科专业必须为同一大类专业)

入学方式:免试入学

学习形式:业余(周末上课)

考试时间:4月10月

毕业待遇:学完规定课程,参加考试成绩合格者,由省(市)级考委和主考院校颁发由国家承认的自考本、专科毕业证书,教育部电子注册,本科段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均可颁发学士学位证书。

 

三、专业设置

校考:英语(二)、基础会计学、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该(含实践)、管理学原理、经济学

免考: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、中国近现代史纲要

统考:公共关系学、管理思想史、劳动关系与劳动法、人员素质测评理论与方法、薪酬管理、工作分析、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毕业论文

 

四、若本简章内容与教育部新的文件规定不一致,以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。

 

五、报名材料:

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登记照蓝底一寸(电子档)

 

六、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:

报名时间:随时报名

报名方式:现场报名,节假日均可报名。上班时间上午9:00--下午18:00

地址:渝中区两路口文化宫内综合楼12楼

联系电话:023-63606811   QQ:800005618

微信:13368232037(微信同号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