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简介
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,是个人自学、社会助学、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。学生经过系统的学习后,经过国家组织的统一考试,规定的课程考核合格,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,符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,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。自学考试毕业生待遇与高考统招生相同,可参加研究生考试,继续攻读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,亦可申请出国留学。
二、招生对象、学习形式及毕业待遇
专衔本:专科、本科在读或已经取得专科、本科毕业证书者(普通专科、高职、成教及网教专科,其中所报“学分互认”本科专业与专科专业必须为同一大类专业)
入学方式:免试入学
学习形式:业余(周末上课)
考试时间:4月10月
毕业待遇:学完规定课程,参加考试成绩合格者,由省(市)级考委和主考院校颁发由国家承认的自考本、专科毕业证书,教育部电子注册,本科段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均可颁发学士学位证书。
三、专业设置
校考:英语(二)、概率论与数理统计(经管类)、线性代数(经管类)、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(实践)、财务管理学、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
免考: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、中国近现代史纲要
统考:管理学原理、金融理论与实务、企业经营战略、组织行为学、质量管理(一)、企业管理咨询
四、若本简章内容与教育部新的文件规定不一致,以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。
五、报名材料:
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登记照蓝底一寸(电子档)
六、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:
报名时间:随时报名
报名方式:现场报名,节假日均可报名。 上班时间上午9:00--下午18:00
地址:渝中区两路口文化宫内综合楼12楼
联系电话:023-63606811 QQ:800005618
微信:13368232037(微信同号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