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简介
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,是个人自学、社会助学、全国统一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。学生经过系统的学习后,经过教育部组织的统一考试,规定的课程考核合格,发给社会承认学历的毕业证,符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,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。自学考试毕业生待遇与高考统招生相同,可参加研究生考试,继续攻读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,亦可申请出国留学。
二、招生对象、学习形式及毕业待遇
专衔本:专科、本科在读或已经取得专科、本科毕业证书者(普通专科、成教专科、网教专科、国家开放大学专科)
考试时间:4月 10月
毕业待遇:学完规定课程,参加考试成绩合格者,由省(市)级考委和主考院校颁发由社会承认的自考本科毕业证书,教育部电子注册,本科段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均可颁发学士学位证书。

三、院校及专业设置
1、重庆理工大学:人力资源管理、工商管理、会计学、计算机科学与技术、车辆工程
2、重庆交通大学:工程造价
3、重庆文理学院:学前教育、汉语言文学
四、若本简章内容与教育部新的文件规定不一致,以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。
五、报名联系方式
联系电话:023-63606811,17782330072(微信同号)
地址: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131号希尔顿酒店五楼518